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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妈妈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,她身上的脂粉香很浓,浓得我隔着老远就能嗅到,但一点儿都不难闻。

她随手扔了小半吊钱串子在地上,刚好砸到便宜爹脚边,喊了一声:「二百五,不卖拉倒。」

后来我才知道,那天她临时起意买我回来,是因为开心得了凌霜月这么个小美人胚子,觉得以后发大财的日子触手可及,这才大发慈悲要了我当捎带脚的陪衬。

按青楼里的规矩,新买来的姑娘要在小黑屋里关着,不见一点光亮,每日一顿粗粮和不加盐的菜。如此熬半个月,皮肤就会变得白皙娇嫩,这才招人喜欢。

凌霜月生得白嫩,本来不必遭这个罪,可她是官家小姐,心性高。方妈妈想磨磨她的性子,又怕她向来娇生惯养的,活活在小黑屋里吓疯了,便把我也扔进去作陪。

在小黑屋的时候,凌霜月就展示出了顶级小白花的善良与坚毅。

她抱着我,开解我,和我说话。见我一副没吃过东西的惨样,还把自己本就没多少的口粮多匀我一份,我俩的友谊就是在那个时候建立起来的。

在我眼里,食物比命都稀罕。愿意把吃食分给我的,那就是过命的交情。

我从前跟着便宜爹混,恨不得三天饿九顿。青楼里最不入流的粗粮,对我来说却是难得的佳肴。因此我出小黑屋的时候,甚至还比原先胖了些。

等人把我们洗洗涮涮擦干净送到方妈妈面前,她看见我,眼睛都亮了,嘴差点没咧到耳后根去:「呀,还真有漏让我捡着了!」

一时间,她的神色又温和了几分:「跟我说说,你们都会什么呀?」

凌霜月打小就优秀,开口就是一长串:「背诗,写字,下棋,打璎珞,其他的女先生还没教……」

啧啧啧,真不愧她爹贪了那么多钱,都是一样的年纪,人家多才多艺,我多灾多难,这命运的差距呀。

有凌霜月珠玉在前,我不好意思承认自己什么都不会。我怕被赶出去,那就再也吃不到这么香的粮食了。

于是绞尽脑汁,一边讨好地对着方妈妈笑,一边说了自己认为最擅长的一项:「我会骂人,可脏了,你要听吗?」

方妈妈被这句话噎住了,想说些什么,又看了看我这张脸,生生忍住了。

用方妈妈的话来说,我这张脸简直是老天爷赏饭吃。

如果说凌霜月像仙子坠入凡间,不染纤尘、清高孤傲,那我正好就是截然相反,活脱脱似漾在酒场欢歌中的一抹俏色,撩拨心弦。

虽然但是,我至今不明白她那时候是怎么看出来我有狐媚子这个天分的。

当时我爹都打算把我卖到狗肉馆去了,也没想着把我往青楼里撇,足可想见我那副尊容绝对和好看扯不上半点关系。

但不可否认,方妈妈的眼光实在毒辣。一晃十年里,凌霜月靠着各种特长才名远播,而我之所以依然能跟她平分秋色,没有别的,纯纯靠脸。

大概我刚刚好长在方妈妈的审美点上,她看我尤为顺眼,给我取了名字,我是整个望仙楼里唯一一个跟她姓的姑娘——方妙笙。

但是她心眼儿里最喜欢的还该是凌霜月,听龟公宝叔说,方妈妈年轻时生过一个早夭的女儿,和凌霜月一样,眉心一点红痣。

若说方妈妈拿我当半个女儿,那真是拿凌霜月当亲生的女儿养着。这一点,在她给我和凌霜月的定位上就可以看出来。

凌霜月是清倌儿,我是红倌儿,迟早要接客的。或许应该这么说,凌霜月是钓鱼的饵,而我要做那饲狼的肉。

不过我只羡慕,不嫉妒。因为凌霜月是那样好的人,被保护着也理所当然。

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想,凌霜月能在青楼里还保持高洁,很难不遭人嫉妒。

她的饭菜里被加了脏东西,还好及时发现。投毒的是水仙姐姐。怪不得人家都说水仙花有毒,原来是真的。

方妈妈怒了,要把水仙拉出去配到白门街,那是比青楼还更不如、更悲惨的地方,除非实在犯了大错,一般方妈妈不会这样。

水仙一边挣扎还一边喊:「都是下九流的腌臜玩意儿,偏你养了两个宝贝,我呸!窑子里哪有干净货色?别好过,谁都别好过!」

全身散发着好人光芒的凌霜月来替水仙求情,水仙去到那种地方,怕是命都不保了。

我拉了拉她的袖子:「她不仅给你下了毒,也下了我的那份,你知道我的食量,真吃下去命都没了。」

凌霜月立马就把嘴闭上了,还后撤了两步,生怕沾上水仙的晦气,拉着我左看右看:「你吃了多少?真没吃吧?有没有哪儿不舒服?」

这就是仁慈与伪善的区别,凌霜月从不会慷他人之慨。

这件事以后,方妈妈终于意识到了什么,命人挂上了我的牌子——哪有一个红倌人能守到十七岁呢?

望仙楼的花魁初夜竞价,当真是一场好热闹,听着外面的喧嚣,我明白,等今夜的价钱定了,我这一辈子,也就定了……

标签: # 往昔花魁 # 方妙笙 # 古代言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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